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及实施细则
2015-05-28 来源: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 【集团公司】
 

为了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学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管理需要,学院各部门设置了兼职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资产进行日常管理,为明确资产管理员职责和管理内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资产管理员职责

1.根据学院有关资产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及实验室管理条例。

2.掌握本部门仪器设备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为本单位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更新提供审核依据。

3.负责本部门新增资产的申报、领取和日常监督管理。

4.负责及时到公司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报废、报损、报失、调拨、上交等手续,做好账、卡、物处理,使账、卡、物保持一致。

5.及时了解、检查本部门在用仪器的维护、维修情况,保持较高的完好率。及时上报、调剂闲置、积压的仪器设备,提高使用率。

6.每学年定期与本部门资产使用人进行一次账、卡、物的核对,与学院计财处进行一次账、卡的核对,对核对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时,资产的交接工作。

二、  固定资产的清查管理

1.每学期的清查分为全面清查、重点抽查及部门自查。

2.全面清查是由计财处提前一周通知,由归口管理部门和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共同参与,根据计财处提供的资产明细账,清查各部门资产账卡的核对及实物的盘盈盘亏情况、放置地点和标签粘贴情况。

3.重点抽查是由计财处提前一周通知被抽查部门,由计财处提供的资产明细账,并和被抽查部门资产管理员共同参与资产清查,清查内容同上。

4.部门自查是由计财处统一通知,并分别提供部门资产明细账,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明细账分别核实本部门资产卡片、资产实物是否账卡、账实相符和标签是否毁损。

5.全面清查、重点抽查、部门自查根据清查结果,如账实不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填写盘盈、盘亏表,盘亏资产应作出相应赔偿同时执行资产报损流程;调出调入资产尚未办理调拨手续的,要严格执行资产调拨流程,并报计财处作账务调整,直到账实相符。如账实相符,在资产清查明细表后注明账实相符并签字盖章,返回计财处归档备案。

三、  在用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1.部门资产管理员因工作变动,需调离或变更管理员时,应填写《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员变更登记表》,由计财处监督,交接双方对所管资产账、卡、物进行清点后,办理交接手续并交计财处备案;

2.部门合并及撤销时,撤并部门资产管理员必须到计财处办理原固定资产、低值品的交接、变更手续;

3.固定资产及低值品服从公司统一调配,资产原则上不随人员流动。资产调配时,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部门资产管理员,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将填写《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调拨单》并让资产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均签字,调拨单分别留存计财处、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以备查同时变更实物卡片,以做到帐、卡、物相符。

四、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理的条件及程序

报废有正常报废提前报废报损。

1.正常报废:指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已完全不能使用或不能修复使用的资产,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报损、报废、遗失》一式二联,部门负责人签章,到计财处核实报废资产编号、品名、型号、金额,附专家小组的技术鉴定书或归口管理部门意见(如果属教学科研设备还须到教务处审核批准),最后连同实物、卡片、报废单报计财处,由计财处统一上报学院领导报批,计财处根据报批结果调整账面及实物。

2.提前报废:资产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提出申请,写明提前报废的原因,填制《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报损、报废、遗失》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章,到计财处核实报废资产编号、品名、型号、金额,附专家小组的技术鉴定书或归口管理部门意见,如有经济赔偿,须附财务室交款收据,报校领导审批后连同实物、卡片、报废单等一并交计财处,计财处根据金额大小执行相关报批手续后调整账面及实物。

3.资产报损:资产由于被盗或丢失,需报损资产,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写明报损原因,提出报损申请,被盗资产应出具保卫处或公安机关的被盗证明文件,然后填制《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报损、报废、遗失》单,部门负责人签章,到计财处核实报废资产编号、品名、型号、金额,如果教学科研设备还须到教务处审核批准,由归口管理部门签定意见,如有经济赔偿,须附计划财务室交款收据,报校领导审批后连同申请说明、被盗证明文件、卡片、报废单等一并交计财处,计财处根据金额大小执行相关报批手续后调整账面及实物。

五、  资产使用效率管理和奖惩

对坚持管理制度,维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行政服务的资产管理员,根据考核指标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1.教学科研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按照《教育部实验室评估条例》标准执行,且每年全面清查、重点抽查账卡、账实相符率达100%的,部门以此作为评优标准之一;

2.行政设备保持功能完好,能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如微机及附属设备为6年,机电设备为10年),且每年全面清查、重点抽查账、卡、物相符率达100%的部门以此作为评优标准之一;

3.闲置未用(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应及时送计财处,供公司统一调配,能做到资产充分利用的,部门以此作为评优标准之一。

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所管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负有第一责任。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管理制度,造成资产损坏或丢失的情况时,由资产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并出具书面说明,后视其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照价赔偿(计财处负责提供丢失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资产的核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后经查实,将加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