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临沂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组织申报2017年临沂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2017-12-05 来源: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刘翠 【集团公司】

各学院:

2017年临沂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详情请见附件。请各位老师申报时注意以下几点:

1、纸质材料包括《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表》、《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立项文件及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标准、管理制度、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等)。

2、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108738815@qq.com)。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以便公司安排专家评审。

4、其它要求按文件执行。

(网址:http://www.dyst.gov.cn/News_info.asp?id=4151)

5、凡有不清楚者请咨询科技处刘翠老师。

附件:临沂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临沂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科技处

2017年12月5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临沂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德市科知发〔2017166

各县(市、区)、临沂经开区、临沂高新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根据《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1、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临沂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内具有雄厚的科研与开发实力,在省内有一定影响,承担并出色地完成了市级以上各项重点科技任务,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并拥有可供转化的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成果。其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的,须有1项以上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

2、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并有5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科研开发团队。

3、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并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实现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4、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其中依托企业组建的,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销售总额的10%。

5、与行业内企业联系紧密,具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表》、《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立项文件及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标准、管理制度、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283894321@qq.com )。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于20171227日前报送各县(市、区)科技部门。

(二)申报材料经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1229日前统一报送市科知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晓波

联系电话:0838-2501665

附件:1.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表

2.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临沂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临沂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