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3-09-25 来源: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教学督导办公室) 作者: 【集团公司】

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及《临沂广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工科〔2023〕84 号)要求,现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刘昌明

副组长:张仁志、黄斯欣、杨朋、陈亨贵、陈堂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建设办(以下简称评建办),由黄皓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审查、核定、完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证基础数据的规范统一,保障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并在规定日期内完成。

评建办工作职责:负责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设置各单位数据采集填报人员的填报账户、审核领导或指定人员的审核账户(详见附件3)。负责全校数据采集的组织协调、疑难数据内涵解读指导、数据提交、分析等工作。

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的数据项统计、录入、审核等工作;配合好其他单位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及关联,逻辑合理等。

二、数据采集依据

2023 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依据是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章2023、特色章2023、师范专科)(详见附件1)。

三、数据指标内涵参考资料

《普通高等公司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普通高等公司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

四、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 月1 日至本年的8 月31 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 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本次数据采集涉及的自然年指2022 年1 月1 日—2022 年12 月31 日;

学年指2022 年9 月1 日—2023 年8 月31 日;时点为2023 年9 月30 日。

五、数据采集方式及责任任务分解

1.数据采集方式

分散采集、分块录入、条线审核、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线上填报方式。

2.任务分解

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

六、数据采集进度安排

1.数据采集准备阶段:9 月30 日前根据《数据填报指南》要求或模板等制作相应表格,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要收集汇总的基础数据,有可行的整理与汇总基础数据为采集数据的思路和方法。

2.数据收集、汇总、填报、审核、确认阶段:10 月1 日—11 月20日

本系统所需录入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在该阶段优先录入系统中,并确保关键字段不修改。

具体安排如下:

(1)基础数据采集与录入时间:10 月1 日—10 月15 日

(2)其余数据采集时间:其余数据表于11 月20 日前完成。如果所关联表单未填写完成,本单位数据无法填写,可下载数据平台表格模板(附件5)提前做好数据采集。

(3)除数据填报过程中需及时完成审核的数据表外,其他数据表可边填报边审核、确认。所有采集表均需校验审核通过,由表格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审核单上签字。

3.数据提交教育部平台阶段:11 月25 日前评建办将各部门审核后的数据,报公司校长办公会审查、核定后由校级查阅用户(账号)统一提交上传。

七、基本要求

1.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2.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填报人员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3 版)》,弄清指标内涵,严格按照要求采集数据,专人负责,领导把关,认真填报,务必做到数据全面、准确。同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数据采集过程中,涉及到教师姓名、工号、单位名称、单位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本科生人数、实验场所代码、开课号(行政班代码+课程代码,中间加号忽略)等信息,需按基础数据表里的信息来填报。

4.各数据填报(归口)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查、核对本单位的所有数据,避免出现口径不一情况,相比上一年数据浮动超过20%的应同时提交情况说明到评建办(数据上传教育部时一并上传说明)。最后在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上签名确认。

5.数据采集填报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连续性,切忌弄虚作假。

6.注意公司数据的保密工作,不能随意外传,否则,追究责任。


附件:1.《2023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章、特色章、师范专科)

    2. 2023 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任务分解表

    3. 2023 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及审核用户一览表

    4. 2023 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5. 2023 数据平台表格模板